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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福建省在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方面出台了十条措施,对制造业创新中心、科技成果转化等给予高额扶持。


一、福建省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政策

政策文件:《福建省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十条措施》(2026 年 2 月)

核心支持

支持项内容额度
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000 万元 扶持
科技成果转化购买重大科技成果的数创企业按不超过实际支付技术交易费用的 30% 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 300 万元
国家级平台后补助牵头或参与创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最高 1000 万元 后补助
算力补助支持数创企业购买算力服务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算力补助
创新联合体与高校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最高 1000 万元 后补助

来源链接


二、申请渠道与重点园区

申请渠道

  • 线上平台:福建省政务服务网、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 线下窗口:福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福州软件园服务中心
  • 主管部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 园区协助:福州软件园、福州新区提供政策咨询和项目申报辅导

重点园区/孵化器

名称类型区域说明
福州新区新区长乐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重点承载区
福州软件园产业园鼓楼区软件与信息服务企业集中

💡 申请提示:福建对制造业创新中心、科技成果转化、联合实验室均有高额后补助(最高 1000 万元),但通常需要「先认定、后补助」,建议先申请省级创新中心或联合实验室认定。


三、国家通用政策(同时适用)

查看国家通用政策详情


三、相关政策部门


政策信息截至 2026-05-05,具体执行以官方最新公告为准。


⚖️ 法律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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